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的“珠海市校园诚信征文活动”已拉开帷幕。《关于开展珠海市校园诚信征文活动的通知》(珠信用办〔2014〕9号)已通过公文系统下发至各单位,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各直属学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投稿。
二、由于工作需要,现就投稿、评审、公布时间作如下调整:
1、投稿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31日。
2、评审时间为:11月3日至5日。
3、公布时间为:11月上旬。
三、征文要求
1、以诚信为主题,并结合珠海及学生自身实际,能够反映“诚信为本”的价值观,可结合学校的诚信教育,校园中诚信或不诚信的现象,谈谈诚信教育的意义,对诚信教育的建议,以及如何让诚信走进校园等等。
2、作品题材不限,诗歌除外,不得抄袭。
3、主体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造性。
4、字数在1000字左右。
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