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沙龙北路50号。2015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陶瓷电阻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15年7月16日对该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珠环罚字〔2015〕69号),处罚款六万元。因该公司一直未缴纳罚款,经催告仍未缴纳罚款,已向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三款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的通知》(粤环函〔2015〕92号)之规定,该公司拟选定为广东省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